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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德市推行新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模式

2018-07-17 11:20     来源:公积金     

  今后,您购买二手房,无论是一套房还是二套房,都可以申请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了!不仅如此,您还不用先“垫本”支付购房全款,只需准备好首付款,在房屋买卖交易过户前即可申请贷款。5月13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宁德市已开始推行新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模式。

  购买二手房可申请组合贷款

  5月13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记者见到了前往办理购买二手房贷款的市民张先生。经过了解得知,张先生购买的是第一套住房,前不久,经过一番筛选对比,他相中了一套总价为100万元的二手房。

  “还好我是在这次新政推行之后买的房,这样让我减轻了不少负担!”张先生如释重负地说道。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明显低于商业贷款,因此成为了不少买房者的首选。但要是在新政推行之前,张先生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先自筹100万元,将购房款全额支付给卖方。然后,在交易移户后,再按70%的贷款比例申请贷款70万元。但根据目前宁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张先生和妻子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最高额度也只能贷到60万元。而根据张先生及其妻子的收入情况,他们只能贷到50万元。这样,除了支付首付款30万元之外,还有20万元需要张先生去筹集。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不少买房者也只好放弃公积金低息贷款,转而全部商业贷款。

  新政推出之后,张先生只需按照30%的比例筹集30万元首付款,继而在房屋买卖交易过户前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公积金贷款只能贷到50万元,剩下的20万元可由商业银行配套组合贷款。

  可省去交易过程中过桥资金支出

  “新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模式,相较过去有了较多变化。”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模式将过去需在交易过户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改为房屋买卖交易过户前即可申请贷款,审批的贷款资金由原来的转入买方账户改为转入卖方账户,并且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还可由商业银行配套相应的组合贷款,满足购房职工的资金需求。

  该负责人表示,这一举措的实施,首先是让购房职工享受到政策福利,免去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过桥资金等费用的支出。同时,保障了卖方合法权益,能够及时收到房产交易款项,避免引发房产债务纠纷。最为值得一提的是,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方式提高了贷款额度,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助力缴存职工成就安居梦想。此外,还能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贷款资金正确的使用方向,进一步推动宁德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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