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合格标准及发放成绩合格单(内蒙古级)通知

2018-11-12 16:3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高级会计师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会〔2018〕1521号)精神,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国家线为60分,自治区合格线为55分。

自治区级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单自2018年11 月12 日开始发放,请自治区直属和呼和浩特市成绩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二楼考务科领取成绩合格单。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财政厅西附楼。

其它盟市的考生请和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领取。

国家级成绩合格单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网址: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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