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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简章

2022-04-11 17:3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省属企业,驻甘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要求,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8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附件1)。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

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不再设置省内合格线。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附件1)。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见附件2)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二)告知承诺要求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试机构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大纲

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中级考试用书。

四、报名时间与流程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www.cpta.com.cn),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原则上在省直和14个市(州)设考区,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甘肃的报考人员方可在甘肃省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1.高级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13日18:00

资格审核时间:4月7日至4月14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4月7日至4月15日18:00

2.初中级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7月20日至7月29日18:00

资格审核时间:7月20日至7月30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20日至7月31日18:00

(二)报名流程

1.考生注册。实行考试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及考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

3.上传照片。2022年注册的新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白色。须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

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州)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网上提交材料适用人员范围及提供材料:

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②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上传证明材料页面。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提示】:上传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文件要求大于100KB,小于300KB。

(2)现场提交资料核查适用人员范围及提供资料

适用范围: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②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后,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资料不清楚或提交资料存在异常的报考人员;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提供资料:

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考人员仔细核对所有信息无误后再提交保存。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选择特色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经济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81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收费依据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文件)。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人员请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 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打印时间:高级考试:2022年6月11日-17日

初中级考试:2022年11月5日-11日

五、考试须知

(一)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禁止应试人员将其它文具和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在内的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二)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请应试人员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三)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四)本次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

(五)由于本次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六)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rsjk.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七)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 号)的要求,严肃处理。

(八)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一)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二)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三)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唯一的档案号,应试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

(四)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2.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3.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4.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五)成绩查询:考试结束60天后,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前14天开始申领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应试人员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手机界面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考点。

(三)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非绿码的应试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试人员,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要求的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进入考点检查前要佩戴口罩并出示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进入考场后,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应试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因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动态变化,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中心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

附件:
1.2022年度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实施办法(摘录)

3.经济考试资格审核联系方式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日

附件1

2022年度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附件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摘录)

第七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八条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六条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附件3

经济考试资格审核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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