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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海渔[2022]51号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60号建议的答复

2022-04-08 17:10     来源:中国会计网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60号建议的答复

榕海渔[2022]51号      2022-04-02

  王为刚代表:

  《关于大力推进海洋碳汇渔业发展的建议》(第14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市海洋碳汇的发展现状、重要意义作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分析,并结合连江首笔海洋渔业碳汇交易对我市发展海洋碳汇提出了极具针对性的建议,对我市海洋碳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基本情况

  福州市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渔业产业基础扎实,2021年我市海水养殖总量183万吨;长期以来,福州市始终注重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组织实施了“碧海银滩”“蓝色海湾”“生态海礁”等海洋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红树林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具有明显的碳汇开发潜力和优势。

  今年1月在连江县依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完成的海洋渔业碳汇交易在该领域实现“零的突破”,对增加我市渔业养殖“绿色收入”、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增汇渔业,助力福州抢占海洋碳汇发展先机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以及网络平台宣传报道和肯定。

  二、下一步发展海洋碳汇的思路

  我局高度重视发展海洋碳汇,多次与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连江县政府、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州海洋研究院等单位研究磋商福州市海洋碳汇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并就持续推动我市海洋碳汇发展提出了重点工作任务。

  1.高度重视,加快布局。目前正与高校、科研机构洽商,将围绕我市海洋碳汇监测与计量、增汇技术与管理、核算与认证、碳汇交易等环节依托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开展海洋碳汇标准体系的构建,加快提高海洋碳汇技术支撑能力、做大海洋碳汇发展空间、畅通海洋碳汇市场化交易机制,抢占“蓝碳”示范高地。

  2.摸清家底,科学研究。我局将依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海洋行业标准《养殖大型藻类和双壳贝类碳汇计量方法碳储量变化法》(HY/T0305-2021)、《海洋碳汇经济价值核算方法》(报批稿)以及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发布的《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试行稿)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福州市海洋碳汇资源调查和价值评估,摸清我市海洋碳汇资源家底。

  3.培育市场,健全机制。连江县依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蓝碳交易平台完成首笔海洋渔业碳汇交易,近期我局与市金融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沟通协调,将与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合作共建福州市海洋碳汇交易平台,加强与兴业银行蓝碳基金合作,积极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创新海洋碳汇金融产品,进一步完善海洋碳汇市场化交易体制机制,并谋划在连江建设一座海洋碳汇展示馆,为我省乃至全国大范围、大规模交易积累试点经验,探索提供成熟模式。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关心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明东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83577091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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