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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农产品发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11-25 12:3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免税农产品发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免税农产品发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等{发票注明金额x(1-1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注明金额x13%)贷:银行存款(发票注明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所以,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准予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收购农产品在税法上讲是要进行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拓展资料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税额抵扣又称"税额扣除"、"扣除税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由于税额抵扣是对已缴纳税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种特殊的免税、减税,因而又称之为税额减免.税额扣除与税项扣除不同,前者从应纳税款中扣除一定数额的税款,后者是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一定金额.因此,在数额相同的情况下,税额抵扣要比税项扣除少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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