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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2016-01-12 14:08     来源:中国会计网     

委托贷款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①发放贷款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②按期计提利息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注:若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到,则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薄中登记冲回的利息金额。其后,收回该利息,则冲减委托贷款本金。

 

1、科目设置:“委托贷款”一级科目,下设“本金”、“利息”、“减值准备”二级科目

 

2、资产负债表中,按期限长短,分别在“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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