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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调整分录的编制

2016-01-12 14:05     来源:中国会计网     

现金流量表调整分录的编制如下所示: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顺序分为三步,即一是编调整分录,二是编工作底稿(或登记T型帐户),三是据工作底稿(或T型帐户)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这三步中调整分录是最重要的一步。因为它的正确与否决定了现金流量表有关数据的正误,同时它也是最难理解和掌握的。本文拟就有关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编制调整分录的目的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必须分别掌握会计主体全年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及流出量。这些内容必须从会计主体全年经济业务中分析取得。而会计主体全年经济业务的变化情况,已最终体现在损益表各项目本年累计数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年初与年末数中。所以分析会计主体全年的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就从损益表本年累计数及资产负债各项目本年度变化数入手(以下简称两表各项目变化数),分析每一项目本年变化是否引起了现金的增减。不管该项目引起了哪些内容(这些内容都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现金流量表中有关项目的名称表示)的增减变化,一律用借或贷表示其增减,且借方总额等于贷方总额。即对两表项目变化的分析是通过调整分录进行的。编制调整分录的目的有两个:

 

(一)为编制现金流量表提供原始数据。调整分录通过对两表各项目本年变化数的具体分析,分别列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各项目的现金流入、流出量,为编制现金流量表提供原始数据。这是编制调整分录的直接目的。

 

(二)避免差错。由于调整分录是对两表中每一项目的全年变化按报表项目用十分准确的借贷对应关系表示,这就避免了对一些内容的重复计算或不计算,且过入工作底稿后还要再据此计算一次,每一项目的年初发年末变化数。这样可保证最终结果的准确。

 

二、编制调整分录应划分清楚的几个界限

 

(一)划清引起现金变化与没有引起现金变化的内容界限。因为编制调理吩录的最终目的是为编制现金流量表提供直接数据。所以在对报表项目进行分析时,必须划清这一界限。

 

(二)分清不同种类的现金流量。对报表各项目中引起现金变化的内容,还要进一步分清具体种类。即分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三)分清现金变化的具体项目。对报表各项目引起的现金流量,还要进一步分清其所归属的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

 

三、做好与调整分录有关的基础性工作

 

调整分录虽然是通过对两表各项目本年度变化数的分析找出现金流量,但并不是所有项目都可直接分析。还要结合有关明细帐户的资料。因此企业在日常核算中要加强对现金流量表所需数据的积累,为调整分录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积累方法有二:一是设置备查登记簿;二是设置相应的明细帐户或对现明细帐页的格式进行调整。笔者认为不经常发生的业务,可设备查登记簿,而经常发生的业务,则需采用第二种方法。现简介几种明细帐的设置方法。

 

(一)在明细帐页中增设专栏。这类明细帐包括:“管理费用”、“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在这些帐户的明细帐页中增设调整分录必需的内容。如“产品销售费用”必须列明现金支付项目等。

 

(二)在总分类帐户下增设明细帐户。这类帐户有“财务费用”、“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帐款”、“应付票据”等。其中“财务费用”要增设“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三个明细帐户,明细帐页也要分清现金收付项目和非现金收付项目。另外四个帐户则要增设“货款”“税款”两个明细帐户。有了这些日常资料,年末调整分录的编制工作就简单易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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