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财政部: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2021-03-25 16:13     来源:财政部     

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

  为支持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现就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二、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3月22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