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2019-01-18 16:14     来源:中国会计网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苏会协[2018]106号   2018-11-26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直会计师事务所:

  为指导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规范管理人执业行为,省注协制定了《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注协反馈。

  附件:《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1月26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