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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的公告

2018-09-10 16:5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2018-06-15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服务纳税人水平,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是指依照法律法规,通过应用系统间数据共享,将能够从信息系统中提取的数据信息自动带出,由纳税人补充其他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确认。

  二、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范围包括信息报告、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5类业务,共计表证单书24种(详见附件)。

  三、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纳税人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涉税事项资料或口头叙述相关涉税事项。

  (二)纳税人办理应提交涉税事项资料的涉税事项,窗口工作人员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所载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三)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信息、口头叙述的信息及系统导入信息在金三核心征管软件填写相关业务申请。

  (四)窗口工作人员在金三核心征管软件保存并打印表单,将表单交纳税人核对、补充并签字(盖章)确认。其中,非自然人纳税人应按税务文书要求加盖印章予以确认。

  四、纳税人在办理免填单办税事项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税收义务,受理业务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纳税人需要进一步了解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的,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咨询电话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

  六、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免填单范围

免填单范围

业务类别表证单书名称一、信息报告1.《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2.《扣缴义务人登记表》3.《变更税务登记表》4.《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5.《停业复业报告书》6.《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7.《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8.《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9.《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10.《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1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二、税务认定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表》14.《税务资格备案表》三、发票办理15.《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16.《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7.《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四、申报纳税18.《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19.《退(抵)税申请表》20.《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21.《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五、优惠办理22.《退(抵)税申请审批表》23.《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4.《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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