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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填报2018年全国税收调查资料的通告

2018-07-14 16:18     来源:中国会计网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填报2018年全国税收调查资料的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7号          2018-5-2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31号),现将我市2018年税收调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18年我市参与全国税收调查的纳税人范围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31号)的要求确定,具体调查企业名单见深圳国税局网站“办税服务厅”的网上直报相关页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将通过各自电子税务局相关平台对纳入调查范围的纳税人给予提示。

  二、调查方式和调查时间

  纳税人自行选择调查方式,既可以使用税收调查网上直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也可以下载安装企业录入版填报。全市税收调查填报从2018年5月下旬开始,6月下旬截止。具体时间以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一)网上直报方式说明

  2018年我市税收调查工作实行国税局、地税局同户管理,并使用统一的税收调查数据报送入口,即:调查企业通过互联网登陆深圳国税局网站http://www.szgs.gov.cn/,点击“国税入口”→“申报缴税/报表报送”→“网上直报”→“税收调查网上直报”→“2017年度全国税收调查”,进入网上直报平台,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为避免临近报送截止日期出现网络拥挤,请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适时登录网上直报系统填报。

  1.为加强信息安全,纳税人请务必于5月31日前登录系统,修改初始验证密码并妥善保管。初始登陆代码: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初始验证密码:sz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如果第一次登录提示代码、密码不正确,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税收调查工作人员。

  2.税收调查报表正式在线填报时间为6月1日起,为减轻纳税人重复填报数据的负担,今年深圳市国税局、深圳市地税局从税收征管系统(金税工程三期)抽取部分指标数据到直报系统,包括申报指标和财务指标,供企业参考。

  3.具体填报内容、填报口径以及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国税局网站网上直报相关页面。

  (二)下载安装企业录入版方式说明

  企业录入版的调查软件和参数下载途径如下所示,供纳税人下载安装。

  1.下载途径:登陆深圳国税局网站http://www.szgs.gov.cn/,点击“办税服务”→“软件下载”→下载“2018年全国税收调查系统NTSS(企业录入版)”。

  2.上报数据:使用企业录入版填报审核数据后,在[收发]菜单下选择[上报数据]→[i Report报表服务器]→[下一步]时,需填写服务器地址:http://218.18.101.150/IRPT/i,同时选择[上报上级单位]。

  三、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在填报税收调查资料时,请注意报表期为“2017”年度,数据单位为千元,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填报(部分指标除外)。

  (二)由于今年税收调查企业实行国地税同户管理、分指标审核,请纳税人按照国税、地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做好数据报送、审核修改、特殊情况说明等工作。

  (三)纳税人在税收调查工作中有疑问的,请及时与各主管国税、地税税务机关税收调查工作人员联系,或咨询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4000015511咨询。

  特此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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