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2018-10-25 11:29     来源: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会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通知,需要补办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办申请表、登报的遗失声明原件、证件照电子图片到原发证地财政局会计处现场办理。

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一、申请 

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到原发证地财政局会计处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 

3、登报的遗失声明原件; 

4、二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粘贴于《证书补办申请表》右上角); 

5、证件照电子图片,照片要求: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ⅹ35mm,像素295pxⅹ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 格式。电子照片以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现场办理时提交。 

二、审核 

各地财政局会计处于每月底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信息汇总表、申请材料及电子照片邮寄至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审核地址: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长江路66号,联系电话:51808616。 

三、证书打印 

省会计考办将审核通过的证书补办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 

四、证书发放 

证书打印好以后,寄达各地财政局会计处,各地财政局会计处通知申请人证书领取事宜。 

 

省会计考办    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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