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价值入账的土地能否税前扣除?
一般不会允许在税前以评估价扣除。
土地使用权入账价值是以土地取得成本(历史成本)为入账依据,不能以评估价为入账依据。只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对历史形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才可以以评估值入账。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评估价值入账的土地能否税前扣除]】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