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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借贷与回购的区别?

2020-12-01 12:0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债券借贷与回购的区别?


       债券借贷与回购的区别?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资)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券)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在质押式回购在交易过程中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该券一般由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冻结托管,并在到期时予以解冻.

债券借贷是指债券融入方以一定数量的债券为质物,从债券融出方借入标的债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归还所借入标的债券,并由债券融出方返还相应质物的债券融通行为.目前,债券借贷已成为国际债券市场广泛使用的重要工具之一.

二者之间在投资风险方面存在区别

在回购交易成交的时候就已经约定好交易期限(交易期限以债券回购的交易代码区分)和交易利率(交易行情中所示的价格实际为利率).

并不是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债券质押,准确来说是市场上某债券持有者以其手上持有的债券作为质押,向市场其他资金持有者借钱融资.

对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质押式回购来说是无风险的,若正回购方到期违约时,是由中登公司(即证券交易的交易清算机构)垫付相关本金和利息给逆回购方,然后对正回购违约者进行限制交易,在违约后的一定时限内未能偿还款项时,中登公司有权处置其所质押的债券,若处置后的款项不足,中登公司还有权处置该正回购违约者证券帐户内其他证券,还有在正回购违约时,中登公司可以对正回购违约者所在的证券公司作出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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