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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虚构收入的常用手法和识别

2019-05-24 13:09     来源:中国会计网     

  1.常用手法

  使用不当的收入确认方法,提前确认收入,是一些公司常用的会计报表粉饰方法。其主要手段:一是在签订销售合同物权尚未转移时确认收入,二是将库存商品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增加应收账款,使主营业务收入虚增,形成白条利润,同时又通过应收账款虚增资产。

  如2001年银广夏事件,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增主营业务收入,虚增巨额利润7.45 亿元,给2001年的中国股市带来巨大震动。再如1997 年张家界公司与张家界土地房产开发公司、深圳凯来德实业公司、湖南兆华投资公司签订了150亩土地转让协议,金额合计4295万元。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半年内付清全部价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权证。张家界公司在未开具发票、未收到款项、土地使用权也未转移的情况下,将土地转让金额确定为当年收入,使收入虚增4295万元。

  当然,有的上市公司为了确保本期利润,将应由本期补偿的已销产品成本推迟到以后期间结转,将应由本期负担的已发生费用列作待摊,将应计入本期但以后支付的费用不予计提,以虚增本期利润和资产。

  2.识别方法

  从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关系上分析是否存在“白条”利润。该问题分析一是看本期应收账款发生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大小,二是看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利润的增长比例。如果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过大,或者收入和利润大幅度增长,应收账款却以更大比例增长,或者收入和利润下滑,而应收账款却大幅度增长,都说明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流入不足,资金大量沉淀,白条利润存在,如果这种状况长期不得以改善,将会严重影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甚至导致公司无法持续经营状况发生。另外,在进行该问题分析时,要特别关注报表附注中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及其金额,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单位及其金额,从中分析有否通过关联交易虚构收入和利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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