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务管理 > 正文

资本结构的调整

2019-03-07 14: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西方国家的财务理论是建立在没有“缺陷”的资本市场上的,因而其资本结构调整理论可以建立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判断标准之上。但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如果照搬照抄,则会陷入理论严重脱离实际的局面。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资本市场刚刚起步,资本市场的竞争机制尚没有建立和完善,企业与权益资本、债务资本提供者之间尚没有真正处于市场上的对等关系。从目前来看,可供大多数企业选择的筹资渠道仍极其有限,加之国家在不同时期的金融政策变化较大,因此,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标准事实上很难作为决策依据。

  最优资本结构的一个标准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这个标准应该只是评价上市公司的标准之一。且不管一般企业很难得到企业的市场价值信息,就上市公司而言,在分析股票市场的价值信息时也难免出错。因为,各上市公司的股价常常会受到人为因素、非市场因素的干扰,如果利用了错误的信息,怎能保证决策的可靠性?

  调整企业资本结构还有一个较大的障碍,即所有者和债权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的本质在于两个利益集团对企业因取得收益而流入的现金的要求权存在差异。比如,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债权人通常对公司的现金流入具有第一位的求偿权,但在公司获得了足够的收入,不仅能够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而且有相当多的剩余现金存在时,他们也只能得到固定的金额;而股权投资者只对剩余现金流量有求偿权,但如果公司没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来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那么股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宣告破产。因此,债权人会比股东更谨慎地对待决策中存在的风险。因为,如果所选择的项目成功了,债权人除了收回本金和利息外不能参与分享项目所带来的收益,而一旦项目失败,他们将承受巨大的成本损失。另外,由于股权投资者掌握企业的控制权,使得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提高财务杠杆水平,并制定出适合自己的股利政策。通常情况下,增加股利派发会导致较高的股票价格,减少股利派发则会导致较低的股票价格。

  所有者和债权人之间存在的利益不一致,使得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很难轻而易举地得到债权人提供的债务资本,而投资者也不会随时提供企业所需资金。所以,对于经理人员来说,比较现实的选择是在既定的资本结构条件下,研究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保证经营目标最终实现的资本结构性调整办法。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