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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计价方法与管理

2019-01-23 13:22     来源:中国会计网     

  计价方法

  纳税人的商品、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等存货的计算,应当以实际成本为准。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 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 务机关备案。(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 4号)规定,纳税人的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2004年7月1日起取消该项目的审批。

  管理意义

  1、有利于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2、有利于提高企业流动资金的利用效果;

  3、有利于保持企业资产结构的流动性,提高偿债能力,维护企业信誉。

  管理要求

  1、资产的流动性和资产的收益性相结合;

  2、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相结合;

  3、资金使用和物资运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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