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出纳 > 正文

银行存款的核对方法

2019-04-18 11:04     来源:会计通     

  银行存款发生比较频繁,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和双方入账时间的不同,往往会产生未达账,即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却暂时不能入账,致使双方余额不能达到一致。这种未达账通常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

  (1)银行已经收款入账,企业尚未入账。

  (2)银行已经付款入账,企业尚未入账。

  (3)企业已经收款入账,银行尚未入账。

  (4)企业已经付款入账,银行尚未入账。

  以上这些未达账应经过企业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送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除了对双方记账错误应各自加以改正外,对双方的未达账可以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根据下列公式加以平衡。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