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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的具体内容

2018-12-07 10: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外汇是指外国货币或者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于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1.外汇必须是能在国外得到偿付的债权,不能在国外得到偿付的债权,如被国外拒付的汇票等是不能被优为外汇的。

 

2.外汇必须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国外资产,而用本国货币表示的各种信用工具和有价证券不能被视为外汇。

 

3.外汇必须是能够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

 

按照上述规定,一切在国内外银行的外币存款,在国外能得到偿付的外币、外币票据、各种支付凭证、股票和债券,以及可以用来清偿国际间债务的其他资产,都是外汇。相应地外汇可以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1.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2.外币有价匪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3.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4.特别提款权、欧元;

 

5.其他外汇资金。

 

在外汇结算中,外汇是清偿债权债务关系的支付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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