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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应收票据的案例分析

2018-12-06 10:30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会计科目应收票据的案例分析

 

⑴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本科目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经济业务。

 

⑵企业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⑶应收票据的主要:

 

①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等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应在期末(一般是月末)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②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为带息应付票据到期收回时,应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价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③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④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⑷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⑸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结存的应收票据金额。

 

案例

 

[例1]甲公司2007年6月1日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商品已交付A公司,该商品成本为150000元。当日收到A公司开出并由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面值234000元,期限6个月。10月1日,甲公司向B公司采购原材料价款190000元,增值税323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B公司发货时代垫运费1700元;当日甲公将持有的A公司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差额部分用银行存款结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应交税费要写明细账户)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销售商品

 

借:应收票据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50000

 

贷:库存商品150000

 

(2)采购原材料

 

借:原材料191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2300

 

银行存款10000

 

贷:应收票据234000

 

[例2]甲公司2007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货款为l500000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l75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l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0

 

3月l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寄来一张3个月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1755000元,抵付产品货款。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l755000

 

贷:应收账款1755000

 

6月15日,甲公司上述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l755000元存入银行。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l755000

 

贷:应收票据l755000

 

假定甲公司于4月l5日将上述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A种材料,该材料金额为l50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l7%.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1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00

 

贷:应收票据l7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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