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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卡结算的特点及其基本形式

2018-09-13 09:59     来源:中国会计网     

使用信用卡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1.方便

 

可以凭卡在全国各地大中城市的有关银行提取存入现金或在同城、异地的特约商场、商店、饭店、宾馆购物和消费。

 

2.通用性

 

它可用于支取现金,进行现金结算,也可以办理同城、异地的的转账业务,代替支票、汇票等结算工具,具有银行户头的功能。

 

3.在存款余额内消费

 

可以善意透支。信用卡的持卡人取现或消费以卡内存款余额为限度,当存款余额减少到一定限度时,应及时补充存款,一般不透支,如急需,允许在规定限额内小额善意透支,并计付透支利息。

 

信用卡是银行、金融机构向信誉良好的单位、个人提供的,能在指定的银行提取现金,或在指定的商店、饭店、宾馆等购物和享受劳务时进行记账结算的一种信用凭证。

 

信用卡的基本形式是一张附有证明的卡片,通常用特殊塑料制成,其标准为:卡片长85.72mm,宽53.975mm,厚0.762mm(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上面印有发行银行的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我国目前发行的信用卡主要有:牡丹卡、长城卡、万事达卡、维萨卡、金穗卡、龙卡、太平洋卡等。图是交通银行发行的太平洋卡的基本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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