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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账户--专用账户开立(五)

2018-09-10 17:13     来源:中国会计网     

额外提供:

 

按资金性质区分,某些类型的专用存款账户需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批文:

1、基本建设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更新改造资金、住房基金

应出具政府或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权威部门的立项批文。

2、 住房基金:

主管部门的批文。

3、社会保障基金:

应出具政府或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批文。

4、财政预算外资金:

出具同级财政部门的批文。

5、工会账户:

出具上级工会部门同意该工会成立的批文。

6、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提供资金存放协议。

7、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按照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规定出示相关资料。

8、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证券公司及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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