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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业务会计处理

2018-09-10 09:51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银行利息的计算

  企业常见的经济行为就是办理存款和贷款业务,出纳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这两项业务的相关技能。计算存款利息与贷款利息的方法是相同的。影响利息的基本因素,主要是存款或贷款金额的大小、时间的长短和利率的高低。利率分为年利率(用百分号表示)、月利率(用千分号表示)、日利率(用万分号表示)。

  当前银行存、贷款利息的计算规定及方法如下:

  企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定期调整和下贷上转方式的贷款账户.按季计算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末20日;对工商企业实行逐笔核贷方式的贷款账户,按季或按贷款收回日计算利息,按季计息的计息日为每季末20日;单位撤销账户或转移账户,于结清账户时随时结计利息。银行计算存、贷款利息的公式如下:

  利息=本金×时期×利率

  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计息积数=利息本金×时期

  日利率=月利率÷30

  =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计息时期“算头不算尾”,即存款自存人之日起,算至支付的前一日止;贷款从借人之日起,算至归还的前一日止,两者均按实际存款或贷款天数计算利息。对逐笔计息的存、贷款,其计息时期,满月的按月计算;有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可以全部化为天数计算;满月的无论大小,均按30天计算;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对活期存、贷款,均按实际存款或贷款的天数计算利息。如果银行利率调整,存、贷款利息则采取分段计息,银行按每段时间和利率,分别计算,然后加总。

  (二)银行利息业务的核算

  (1)发生利息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如果财务费用是贷方余额,则转出分录中借方“本年利润”和贷方“财务费用”

  金额为红字。

  借:本年利润(红字)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今日小记

  (1)银行结算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款项收付过程,出纳人员必须熟练其业务的相关知识。

  (2)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个基本账户原则、自愿选择、存款保密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3)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应分为基奉存款账卢、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四种。

  (4)单位因某些原因需要变更账户名称,应向银行交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函件,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执照,经银行审查核实后.变更账户名称,或者撤销原账户,重立新账户。

  (5)单位发生办套或经营地点搬迁时应到银行办理迁移账户手续。如果迁入迁出在同一城市,可以凭迁出行出具凭证到迁入行开立新户,搬迁异地应按规定向迁入银行重新办理开户手续。

  (6)银行存款的序时核算就是银行存款的明细核算,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退笔登记,每日终了时结出余额。

  (7)单位内部完善的银行存款控制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八个控制点:审批、结算、分管、审核、稽核、记账、对账、调账。

  (8)企业借款选择银行时,重要的是要选用适宜的借款种类、借款成本和借款条件,此外还应考虑下列有关因素:银行对贷款风险的政策、银行对企业的态度、贷款的专业化程度、银行的稳定性。

  (9)短期借款是括企业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长期借款是通过“长期借款”账户进行核算的。

  (10)计算存款利息与贷款利息,二者的方法是相同的。银行计算存、贷款利息的公式如下:利息=本仓×时期×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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