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出纳 > 正文

委托收款的结算

2018-08-30 17:5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委托收款结算,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委托收款结算的款项划回,分邮寄和电报两种方式。委托收款和异地托收承付都是由收款单位主动收款的结算方式,区别在于委托收款结算更加灵活、简便。它不仅适用于异地,而且也适用于同城结算;不但能够用于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同时也能够用于一切在银行或金融部门开立账户的单位间各种款项的结算。委托收款结算无金额起点的限制,不强调双方的经济合同,不以发运商品为托收的前提,结算中双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自行处理,银行不负责审查拒付理由。

  委托收款凭证委邮、委托收款凭证委电格式如表7-6、表7-7所示。

  表7 -6 委托收款凭证委邮的格式

表7-7 委托收款凭证委电的格式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