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出纳 > 正文

员工借款的现金管理

2018-08-16 10:51     来源:中国会计网     

员工借款的现金管理

 

1、公司人员借款当月能够归还的,填写《暂支单》。

 

2、外部单位、个人非公务借款一律不准申请借款。

 

公司人员借款需跨月归还的,填写《借款申请》(一式两联)。

 

3、到财务部报销费用时,必须结清借款,“前不清、后不借”。

 

4、财务人员借款需由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准;财务经理借款由总经理签准后借支。

 

5、试用期员工借款,由部门经理负责审核并签属视同担保的意见,总经理签准后借支。

 

6、员工离职,必须结清借款后才能结算离职工资。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