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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银行承兑汇票的判断标准

2018-07-27 10:15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微小瑕疵票据

  1.背书章和被背书章相符,但背书位置偏离,压框或完全出背书栏框外。

  2.背书公章和私章外框重叠。

  3.票据正面记载事项或背面被背书栏未使用黑色或蓝色。

  4.被背书书写不规范,辨认字迹困难,但无明显错字。

  5.刻制的背书人名称印章加盖时字样颠倒。

  6.票据正面非必须记载事项存在瑕疵,且未得到承兑行认可。

  7.粘单使用不规范。

  ①未使用两联式粘单,“背书人签章”字样印制成“被背书人签章”字样或无“背书人签章”字样。

  ②粘单未按照标准规格制作,造成骑缝章压框。

  ③没印“粘单”字样。

  ④印刷“粘贴单”字样。

  二、一般瑕疵票据

  1.票据纸张缺乏完整性,缺边,缺角,但不影响票据正反面要素的验审。

  2.背书章,被背书位置进入相邻栏内超过1/4范围。

  3.背书印章或骑缝章色浅模糊

  4.粘单撕过重贴,但骑缝章与被背书连续且被背书无涂改现象。

  5.同一栏中背书章重复加盖或背书人名称重复书写。

  6.背书日期不符合逻辑规则,前后不连续或存在涂改现象。

  7.背书章与被背书不连续,票面已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做更改,但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

  8.出具的承诺函不规范。

  9.粘单发生断裂,使用玻璃胶重新粘贴,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

  10.票据记载事项为复写纸或机打非黑色或蓝黑色,且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的。

  11.金融机构背书无汇票专用章,且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的。

  三、重大瑕疵票据

  1.票据有污迹造成正面要素或反面背书难以辨认。

  2.汇票票面有破损或撕裂。

  3.被背书添加或涂改,有错字,漏字,自造字现象。

  4.背书或骑缝漏盖公章或私章。

  5.同一背书人连续重复转让背书。

  6.背书或骑缝章因叠章造成字迹难以辨认,或背书盖章存在模糊不清,缺损。

  7.骑缝章加盖未骑缝,且粘贴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和前一手背书人都未出具书面承诺书。

  8.骑缝章与背书人签章有重叠。

  9.背书用章不规范,或银行未使用汇票专用章且责任人未出具承诺函。

  10.第一手背书章与收款人名称不符或背书人与背书章不符。

  11.被背书人名称简写。

  12.机打式票据因出票人或收款人名称过长,由经办人手写补全,且承兑行未出具书面承诺函。

  13.票据存在其他影响背书连续性的重大瑕疵问题。

  四、不合格票据

  1.伪假票据

  2.无效票据

  ①票据要素缺失。

  ②出票人的签章与出票人名称不一致。、

  ③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书写不规范或有涂改现象。

  ④票面记载到期日早于出票日。

  ⑤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⑥付款期限长于6个月。

  3.权利障碍票据。

  ①票据正面或背书人签章栏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

  ②已做成“质押背书”的票据。

  ③已被人民法院公式催告的票据。

  ④票据正面加盖承兑银行结算专用章。

  ⑤背书栏已记载“委托收款”字样或加盖过银行的结算专用章。

  ⑥非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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