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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双坚持双结合”做深做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2020-05-15 17:44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年5月15日 来源:财政部新疆监管局

  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进行绩效评价是监管局职能转型的重点工作之一。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坚持提高站位、闭环联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实地抽查审核,做深做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密切跟踪疫情期间中央财政政策的落地落实情况。

  一、坚持提高站位,抢抓时间高效部署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是现阶段改善居住条件、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新疆监管局党组专题研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监管服务,努力将疫情耽搁的时间追回来。二是把握政策要点。认真组织学习2019年财政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新制定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掌握政策要义、梳理审核要点、掌握审核方法,并就新增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等内容及时向财政部综合司请示汇报,确保政策理解不偏差。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并反复推敲工作方案,明确审核主要内容、审核时间、实地抽查地区安排、实地审核需取得的资料及详细流程等内容。

  二、坚持闭环联动,提升服务监管质效

  一是建立沟通机制。与自治区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关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筹集、分配下达情况,绩效目标编制和任务分解情况,预算执行和绩效监控情况。二是事先会商安排。提前与自治区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商,根据复工时间安排,调整资料报审时间,确定工作方案,强调工作重点,严肃工作纪律。三是主动参与自评。与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实地抽审和绩效自评,有效避免折腾,提升工作效率。四是及时反馈情况。审核工作完成后,及时向自治区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报审核意见,明确整改完善要求,并以专题情况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时,全面梳理审核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建议,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反映,为政策决策提供参考。

  三、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持续优化审核方式

  一是全面施行电子化案头审核。事先制定审核表格,明晰关键印证资料清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评价审核流程,印证资料能电子化申报的,一律电子化申报,能网上审核办理的,一律网上审核办理,减少审核对象负担、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实现自治区电子化案头审核全覆盖。二是有针对性地实地抽审。结合自治区各地疫情复工安排和2019年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具体情况,选取任务量大、有代表性的三个地区进行抽审。采取查阅基础资料、听取情况介绍、实施现场核查、居民走访调查等四步法抓好实地抽审,确保评价审核结果客观实际、有据可撑。

  四、结合实地抽查审核,密切跟踪政策落实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要求,新疆监管局利用实地抽审机会,深入基层、主动作为,发挥就地就近优势,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重点,密切跟踪地方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实地查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现场,关注以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为代表的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情况。二是实地走访居民,关注以住房保障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为代表的中低收入家庭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生活情况。三是开展疫情防控资金监管,关注地县两级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情况。四是调研地方财政运行管理情况,核实地方“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财政库款运行保障、国库暂付款挂账、财政存量资金等情况,关注疫情防控对本地区经济财政影响。五是调研地方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核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面向个人和企业的补助补贴、税费优惠等财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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