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北京会计 > 北京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12-23 15:58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因北京市疫情发展仍处于较快时期,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现将延长2022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2月26日(星期一)。

  二、对受疫情影响12月26日前无法按月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8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