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政局答复网友:在外地继续教育的记录能补录吗?

2020-10-23 09: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在外地继续教育的记录能补录吗?

北京财政局答复网友:在外地继续教育的记录能补录吗?

提问内容: 您好,会计信息采集前,会计证在外地,没有转到北京,也一直在外地继续教育。证书取消,在北京进行了信息采集,开始在北京继续教育。现在发现系统只有北京的继续教育记录,之前在外地的记录没有了,外地没进行过信息采集,现在也无法查到继续教育记录,这个能有办法补录吗?或者不补有什么影响吗?

答复内容: 网民您好: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 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属地 管理,原则上会计人员应在工作所 在地(没有工作的在户籍所在地) 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目前各 省之间暂不支持继续教育记录的调 转,可以分段分地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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