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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9-09-25 10:5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0次全体会议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9年度北京地区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

  二、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三、缴存单位在跨年清册核定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出现错误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调整一次。

  四、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540元执行。

  五、本公告的事宜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附表

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表

单位和个人住房
公积金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上限(元) 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元) 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元)
12% 6668 3334 3334
11% 6112 3056 3056
10% 5558 2779 2779
9% 5002 2501 2501
8% 4446 2223 2223
7% 3890 1945 1945
6% 3334 1667 1667
5% 2778 1389 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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