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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的局限性及其原因

2018-08-13 10: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现金流量表的现实局限性

 

很多书刊认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评价企业偿还能力的重要标,如公式:短期偿债能力流动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总额

 

认为比率较大,偿还能力越强,但是这个公式是看条件的,不具有普遍意义。采用这个公式首先是资金市场比较成熟,有随时可以抛售或转换的有价证券,短期有价证券是现金的等价物,是企业现金的一种转换形式,有一定的收益性,企业现金比较充裕时,可作为储藏手段。这一条是应具备的,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基层,资金市场非常单一,主要依赖银行。把钱存在银行里收益率很低,持有量过多是一种浪费,现金不能变成有一定收益的等价物,存量就不能增加。另外企业应有一定的瞬息万变有资金、负债率不应太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现金多了,可按交易性需要、预防性需要和投资性需要持有一定数量的现金。如果企业自有资产较少,负债率高,往往依赖银行贷款维持生产经营,这种情况下,现金到手使穷于应付偿还多种欠款购买生产必须的原材料,经营好现金多时因偿还欠款负债率降一下,达不到需要储存现金的水平。现金流量净额是个差量指标(流入减流出或期末减期初)期末比期初多一些或少一些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所以当前用现金流量净额评价企业应视条件而定。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在于提供某一会计期间的现金赚取和支出信息,以反映企业现金周转的时间、金额及原因等情况,其公式可表述为:“当期现金净增加额=经营现金净流量+投资现金净流量+筹资现金净流量”。

 

现金流量表的局限原因

 

1、编制方法存在问题。尽管在中国要求上市公司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但在无力进行大规模会计电算化改造和帐务重整的现实条件下,这一目标是很难实现的。绝大多数企业仍然采用间接法,通过对“净利润”数据的调整来计算“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但这一方法的缺陷是非常明显的。在现行会计实务中,“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的计算最终取决于“货币资金”的当期变动额,而不是每项业务的真实现金影响。例如,在其计算过程中,收回或核销前期应收款项的效果相同,都会增加“销售商品、劳务收到的现金”,这就很容易对投资者形成误导。在2001年年报中,大规模准备计提导致上市公司平均净利润显著下滑,但现金流量情况却普遍好转。这一奇怪现象正是其编制方法缺陷的典型体现。甚至可以有把握地预测:完全相反的情况可能将在2002年年报中出现

 

2、现金流量表只是一种“时点”报表,一种“货币资金”项目的分析性报表。因此,其缺陷与资产负债表很相似。显而易见,特定时点的“货币资金”余额是可以操纵的。例如,不少上市公司已经采用临时协议还款方式,在年末收取现金,年初又将现金拨还债务人。这样,企业年末现金余额剧增,而应收款项又大幅冲减,从而使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都非常好看,但现金持有的真实水平却没有变化。相反,在这种情况下,利润表受到的影响不大(除了当期坏帐费用减少以外),仍能比较正确地反映当期经营成果。

 

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现金制,即只记录当期现金收支情况,而不理会这些现金流动是否归属于当期损益。因此,企业的当期业绩与“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没有必然联系,更不论投资、筹资活动所引起的突发性现金变动了。另外,在权责发生制下,企业的利润表可以正常反映当期赊销、赊购事项的影响,而现金流量表则是排斥商业信用交易的。不稳定的商业回款及偿债事项使得“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数据可能出现更大的波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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