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务报表 > 正文

现金流量表表内的勾稽关系

2018-08-10 10:36     来源:中国会计网     

现金流量表表内项目勾稽关系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增值税款"、"支付的所得税款"、"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2."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和"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收到的租金"、"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和退回的增值税"、"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减去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筹资活动"现金流人小计"金额,减去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数额等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10."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