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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编制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

2018-07-10 10:27     来源:中国会计网     

编制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如下所示:

 

(1)损益表的结构和内容

 

损益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利润或亏损情况的报表。通过损益表,可以从总体上了解编报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构成情况,从中可以了解分析企业的赢利能力。

 

损益表可分为表首、基本部分和补充资料三个构成部分。

 

①表首。表首应填写编报单位名称,编报日期应填写×月份、×季度、×年度。损益表是反映整个报告期的动态报表。

 

②基本部分。损益表的基本部分反映企业在报告期间的经营收支和盈亏形式的情况。各项目的金额栏部分列“本月数”、“本年累计数”两项。本月数是指当月的实际发生额,本年累计是指从年初一月份起至编表报告期止累计实际发生额。根据两栏资料,既可以了解本期利润的完成情况,又能掌握全年利润完成的进度。

 

损益表基本部分的内容,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由主营业务收入减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算出主营业务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利润由主营业务利润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计算出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由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企业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净利润由利润总额按所得税率计算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2)损益表的编制方法

 

损益表的各个项目,均可根据有关会计账户本期的实际发生数来填制。填制方法如下:

 

①“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②“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③“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内容和“应交税金”科目发生数综合分析填列。

 

④“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企业除营业外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的支出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应交税金”等科目的发生额综合分析填列。

 

⑤“营业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业在购入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⑥“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⑦“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发生额填列。

 

⑧“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⑨“补贴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本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⑩“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⑩“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则以“-”号表示。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分析填列。

 

⑥“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及明细科目填列。

 

⑩“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以“-”号表示。

 

⑩利润表各项目“行次”的关系为:

 

10行=1行-4行-5行

 

18行=10行+11行-14行-15行-16行

 

27行=18行+19行+22行+232页-25行

 

30行=27行-28行

 

(3)利润分配表的编制方法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利润分配的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结余情况的报表。它是损益表最重要的附表,实际上是损益表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它只需要年度编制,所以将其独立出来、单独编成一张报表。

 

①利润分配表数据计算。利润分配表的数据计算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税后利润的增减和调整:

 

可分配的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其他转入

 

第二,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分配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

 

第三,未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的税后利润,经过分配以后,是年终企业未分配的利润,该项数据与“利润分配”账户的年终结账后的余额核对相等。

 

②利润分配表的编制方法。

 

第一,本表“本年实际”栏,根据本年“本年利润”及“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第二,“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利润分配表”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分配表与本年度利润分配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实际”栏内。

 

第三,本表各项目具体的填列方法:

 

“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亏损,以“-”号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利润表”中“本年累计数”栏的“净利润”项目一致。

 

“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初未分配的利润,如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填列。

 

“其他转入”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项目和“提取法定公益金”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项目,反映外商投资企业规定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项目和“提取企业发展基金”项目,分别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和企业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项目,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应付优先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分配给优先股东的现金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在本项目反映。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票股利。企业以利润转增的资本,也在本项目反映。

 

“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末尚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填列。

 

第四,企业如因以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而相应减少的未分配利润,可在本表“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下,增设“减:减少注册资本减少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补充的流动成本,可在本表“利润归还投资”项目下增设“补充流动资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以利润归还借款,单项留用的利润,可在“补充流动资本”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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