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审计 > 正文

湖北武汉蔡甸:采纳审计建议 出台湿地保护修复制度

2018-12-20 09:37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      作者:朱利平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通过对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后官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审计,发现湿地保护与修复中存在问题,如湿地概念模糊不清、分类不精不细、管理权限重叠等,建议在上级要求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的宏观精神下,结合蔡甸实际出台相应的制度方案,以提升蔡甸湿地资源的管理与质量。区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请专家实地考察提出指导意见,一方面组织协调多方联动,经研究讨论于最近出台了《蔡甸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切实加强湿地保护,加快退化湿地修复。

上述方案从六个方面对湿地保护修复做出制度规定: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增加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到2020年,全区湿地面积不低于27.6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18.5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以上。全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55%,水鸟种类不低于85种。

二是建立湿地分级保护管理制度。包括实行湿地分级管理,探索开展湿地管理事权划分改革,实行湿地分类管理,健全湿地保护修复管理体系。

三是建立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湿地面积总量目标管控,落实湿地保护考核评价制度,将湿地资源资产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奖励机制和湿地损害终身追责机制。

四是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建立湿地资源用途管控机制,严格限制湿地资源利用强度,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湿地利用进行监督;对湿地破坏严重的地方或者相关部门,约谈其负责人;探索建立湿地利用预警机制。

五是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加强湿地的有效保护,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完善生态用水机制,落实湿地监测评价制度。

六是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制度执行,加强经费保障,完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朱利平)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