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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七忌、七要

2018-08-29 11:27     来源:中国会计网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后,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其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的评述。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的问题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一只“拦路虎”。笔者认为要破除审计评价的“拦路虎”必须做到“七忌”,坚持“七要”。

  一忌感情用事,要客观公正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好坏事关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因而被审计者十分关注审计的评价,会提出一些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绝不能一味地满足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要求或以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感情好坏,以感情论功过,作出不符合实际的评价而增大审计风险。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加任何主观成分,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公正的评价。

  二忌空洞无物,要力求具体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切忌大话、套话、空话连篇鉴定式的评语,诸如出色地完成了经济指标,建立了内控制度,加强了管理,有开拓精神等等,这种没有任何说服力的评价是没有多大价值的。要坚持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可靠数据和客观事实,采用写实、量化的方法给予评价,力求做到具体可信,文中见人。

  三忌界限不清,要实事求是

  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切忌不可增大时间跨度和本任领导工作的范围,把所有的成绩归功于一届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而作出不切实际的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划清前任与后任的责任、前任与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任期的经济责任。

  四忌责任不明,要是非分明

  在审计评价中由于缺乏经验或审计人员怕得罪人等原因,往往存在指出了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一些不足或突出问题,但没有分清这些问题应由谁负责,负什么样的责?因此在评价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还要分清是客观失误还是主观故意,真正客观地明确领导应负的责任。

  五忌主观武断,要慎重结论

  审计评价中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对象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作出客观的评价,切忌主观臆断而作出不切实际的审计评价。如某某同志一贯清政廉明或某某同志没有经济问题等武断的结论。而要坚持慎重、稳妥的原则,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的问题,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以保证审计评价的正确性和稳妥性。

  六忌超越范围,要依规办事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往往会遇到一些被审计领导干部总认为自己在一个单位工作多年,离任时总希望审计机关给一个比较全面的评价,给社会给组织一个好的交待。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往往会出现超越权限、范围来评价经济责任以外的事项。如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工作扎实、政绩突出等等。这样虽然被审计领导满意,但这是不合规、不合适的。审计评价必须严格按照中央两办《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只能就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而且只对相关的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七忌言过其实,要恰如其分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必须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切忌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也不得为照顾被审计领导的情绪和要求,对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如把“小金库”写成资金账外循环,把偷税说成漏税,把有意做假账说成账务处理不规范等。对查出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应作出准确的定性和正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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