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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审计笔录的“四字”要诀

2018-08-08 11:0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审计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通过现有的审计证据无法全面得出水落石出之事实的情况,而且再去漫无边际的寻找线索,既费时又费力。在这种情况之下,通过对相关人员的询问,还原腐败问题的真相始末,并通过签字按手印的形式,以被询问人员之口取得相应的审计证据,既直接又有效。笔者认为,做好审计笔录要做到“实、明、全、密”。  一是审计笔录要以“实”字为先导,保证实事求是。审计证据如果是虚假的,不但推不出审计结论,而且会带来极大的审计风险。通过审计笔录获取的审计证据必须让被询问人充分了解证据真伪所带来的利害关系,保证其陈述的事件、数据等真实有效,任何虚假甚至模糊的概念都不应该出现在审计笔录中。  二是审计笔录要以“明”字为依据,保证表述明确。所谓的审计证据不确凿往往不是发现线索的方向不对路,而是经常存在证据表达的含糊不清。尤其是中华文字博大精深,“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可能因为一字之差出现“意思之差”,因此,审计笔录的记录人必须在被询问人陈述事实的基础上,清晰明确的形成记录。  三是审计笔录要以“全”字为支撑,保证全面细致。“地基越牢固,房屋就越稳当”,审计证据越全面充分,审计结论就越可靠确凿。审计笔录要尽量能够一次性取证完毕,并且签字、按手印同时完成,否则可能被询问人在后期陈述时出现悔供、跟他人串供等现象,造成审计人员的被动,到那时恐怕只能“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四是审计笔录要以“密”字为底线,保证严格保密。审计证据保密的重要性自然不必多言,但审计笔录往往容易被忽视,“大意失荆州”的教训也比比皆是。一方面,被询问人可能在不经意间泄漏;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可能在不适合的场合作为谈资,无意间泄露。关键的审计证据在做出审计决定之前一旦流出,后果往往不堪设想,甚至对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审计笔录保密性工作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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