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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税函[2023]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2023-03-17 14:53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皖税函〔2023〕28号         2023-03-03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13号)要求,结合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新需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新形势,推出我省第二批便民措施7类27条,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提质

  1.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税费争议调解室、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用,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推动税收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

  2.按季开展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分析,适时召开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分析改进联席会议,分析存在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试点建立税费服务响应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着力实现涉税费诉求“一口受理、闭环管理、持续改进”。

  3.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纳税人行为分析,实现数据找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风险提醒、应享未享提醒等消息,提高政策宣传辅导的针对性、及时性。

  4.运用税收大数据,加强数据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对重点纳税人实行“点对点”精准汇算提醒。在年度汇算后期,对仍未进行退补税申报的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5.收集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使用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加强问题管理和跟踪回访,提升自然人办税体验。

  (二)政策落实提效

  6.配合税务总局完善税务网站政策法规库,及时在省税务局网站进行链接。

  7.依托税务网站、征纳互动平台、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开展税费政策、操作指引的宣传解读、精准推送,提高税收宣传的时效性、精准性。

  8.围绕新出台税费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制作长图、短视频、图文等宣传产品,依托税务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外宣传解读;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开展网络接龙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

  9.通过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平台,适时向大企业推送行业性税收政策,助力大企业精准适用政策;及时跟踪上市公司资本市场重大事项,梳理、推送涉及的税费政策,提示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

  10.开展“税务青年助企惠民志愿行动”和“青年突击解难题”活动,积极参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群团组织开展的青年主题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税务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攻坚短板弱项,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服务,促进各项税费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地。

  (三)精细服务提档

  11.推动长三角区域申报、发票、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等类别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落实落地。对稽查案件涉及的处罚事项,按照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合法合理裁量。加强区域执法协同,推进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12.全面落实税务总局统推的营商环境创新举措,结合安徽实际,制定落实全省税务系统2023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40条措施,并滚动推出新的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3.在合肥市试点“云”上办税服务厅,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和新电子税务局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升级征纳互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14.联合工商联、商协会,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企业提供宣传辅导、答疑解惑、纾困解难等服务,营造中小企业发展良好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15.根据税务总局部署,深化税务与银保监部门“银税互动”数据直连试点,加强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共享范围,安全高效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四)智能办税提速

  16.加强与人社、医保部门沟通协作,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行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网通办”。

  17.加强与税务总局项目组沟通,及时反馈我省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税务端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的宣传辅导,提升自然人纳税人办税便捷度。

  18.会同国库部门推动更多商业银行优化完善系统功能,便捷跨省缴税操作;通过大数据筛选有跨省异地电子缴税需求的纳税人,精准开展辅导宣传,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成果。

  (五)精简流程提级

  19.优化调整我省印花税征期,并向社会公告。升级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操作,实现“一键零申报”,优化纳税人纳税申报体验。

  20.优化印花税税源采集表验证规则,简化印花税申报流程,实现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合并申报。

  21.根据税务总局部署,落实土地出让类、电力能源类非税收入缴费指引推广,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缴费服务。

  22.根据税务总局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优化征管流程,提升缴费服务。

  23.根据税务总局部署,做好系统升级、参数配置、组织测试、上线应用等工作,确保电力能源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相关系统功能及时升级,方便缴费人线上办理汇算清缴业务。

  (六)规范执法提升

  24.对一般纳税人登记等领域的部分业务事项,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推进稽查罚款延(分)期缴纳,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稽查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探索采取提醒或约谈方式,引导制定清欠计划,督促及时缴纳欠税;对能够按承诺时间缴纳欠税的,可暂不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监控跨境关联交易利润水平,提示纳税人存在的避税风险。在大企业税收风险应对环节,向企业送达《税收风险提醒函》《税收风险自查指引》,帮助企业主动发现和应对税收风险。

  25.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并进行跨部门联合惩戒。逐户辅导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引导开展信用修复。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开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七)服务质效提高

  26.推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预填申报,纳税人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时,电子税务局自动预填相关税源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纳税申报。

  27.扩大小额快速退税范围,5000元以下小额退税受理即办。

  二、工作要求

  (一)压茬推进,务求实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安排专人跟踪管理行动推进,确保行动任务推出一批,落实一批,见效一批,让“春风举措”尽早惠及广大纳税人,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拉高标杆,树立品牌。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主动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解放思想,创新方法,动态推出深入民心、广受欢迎的优质便民举措,打造“春风四季”不断档服务品牌。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级税务机关要围绕税务总局“三个讲”要求,依托主流媒体话春风,力求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全面讲故事、讲感受、讲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税务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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