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安徽会计 > 安徽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2020-04-11 19:0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自2020年3月27日起,为全省纳税人开通上线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WEB端(以下简称手机APP、网页WEB端)远程办税渠道。现将有关软件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诉不是申请退税

  (一)纳税人通过手机APP、网页WEB端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申报,如汇算清缴全年应纳税额小于已纳税额,需要办理退税,请根据系统提示点击“申请退税”按钮即可,不需要点击“申诉”按钮。误点击“申诉”按钮会影响本人正常办理汇算清缴,导致系统无法退税。

  (二)如果您因误操作提起申诉,可在提起申诉后,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页WEB端撤销申诉。如果您无法撤销,可以联系手机APP或网页WEB端受理信息中的税务机关的税务联系人,告知情况并及时予以处理,以免影响您正常办理退税。

  (三)“申诉”是纳税人对系统推送的本人基本信息、任职受雇单位、收入总额、应税所得项目等存在异议,需提请税务机关进行核实而设置的功能。如您确实存在上述问题,可在办理本人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申诉。

  二、咨询服务渠道

  (一)目前手机APP或网页WEB端均提供了便捷的预填报功能,您可下载安装并自助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已在门户网站(http://anhui.chinatax.gov.cn/)首页设置“个人所得税改革专区”专栏,包括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软件下载、手机APP或网页WEB端操作指引、宣传图解及培训视频、热点问答等板块,推荐您访问。您也可关注“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二)您也可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三)您也可登录手机APP或网页WEB端,点击右下方“个人中心”进入“留言咨询”栏,远程提交个人所得税政策或系统操作问题,税务机关将及时予以回复。

  为保障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顺利实施,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进展,进一步为纳税人开展培训辅导,并安排专门力量处理通过“留言咨询”提交的征纳互动问题,快速响应纳税人办税个性化业务需求。汇算清缴期间我们将和您携手同行,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效,谢谢您的支持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4月3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