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每年至少应在编制会计决算报告之前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对盘亏或损毁的固定资产,在有关方面审批之前,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需要注意的是,对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一般是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应根据重置成本直接计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先将其账面净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借方,经企业内部程序审批后,再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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