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同时经营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请问企业取得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费用,可否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类费用?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
六、关于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扣除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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