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学习 > 做账技巧正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2011-11-12 11:02     来源: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账户,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账户,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

  2.资产负债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账户,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

  3.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账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4.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账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