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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的财税问题

2011-11-07 10:17     来源:     

  【问】公司向个人借款12万,一年期,利息1.2万,支付的利息能税前列支吗,要每月预提吗,要代扣代缴所得税吗?

  【解答】1.利息是可以税前列支的,但有两个条件:

  a.取得正规的发票,即需由个人去税务局代开金融业专用发票,未取得发票的,一律不得税前抵扣;

  b.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范围内准予税前扣除,即贵公司10%利率高于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5.31%,只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5.31%×12万的利息,其余部分应当调整应税所得额。

  2.按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每月计提,计入财务费用。

  3.如果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时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凭个人完税证明可以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如未完税的,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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