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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投入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2010-12-19 13:16     来源: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除外。

  借:无形资产(投资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记录)

  贷:实收资本 (按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记录)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投资合同或协议价值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享有的份额部分)

  【例】甲企业收到乙企业作为资本投入的专利权一项,该专利权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为100000元。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不考虑其他因素。会计分录是:

  借:无形资产 100000

  贷:实收资本——乙企业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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