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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转让如何记账

2010-05-06 23:40     来源:     

  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可以依法转让。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两种方式:一是转让其所有权;二是转让其使用权。

  (1)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时,出让方丧失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应将无形资产的价值全部注销,所得收入属于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

  例:A公司将拥有的A专利权出售给B公司,协商作价100 000元,入账价值80 000元,当前摊余价值75 000元。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75 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A     75 000

  (2)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时,出让方仅让渡给其他企业部分使用权,出让方不丧失原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受让方只有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使用的权利。因此,出让方无须改变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让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与转让有关的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例:A公司将专利权A的使用权转让给B公司,合同规定专利使用费每年10000元,本年的使用费B公司已用支票支付,转让业务发生咨询费1000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附注:关于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规定:

  征税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凡没有在征税范围中列举的其他无形资产的转让,暂不按本税目征税。

  电影发行单位以出租电影拷贝形式,将电影拷贝播映权在一定限期内转让给电影放映 单位的行为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税 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本例中未计算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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