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学习 > 做账技巧正文

纳税人的清算所得应怎样处理?

2008-07-21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纳税人按照章程规定解散、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宣布停业时,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应进行清算。在依法进行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在办理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对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依法缴纳所得税。企业的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