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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2003-12-16 13:31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般纳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有两种方法:应付税款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一般情况下,对永久性差异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对时间性差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核算。 实务中,企业一般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下面只重点说明如何应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

  一般企业一般纳税业务的核算

  1、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1)公式中的利润总额,即是按照我国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会计利润。

  (2)公式中的纳税调整项目,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纳税调整增加项目,

  二是纳税调整减少项目。

  纳税调整增加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 纳税调整减少项目,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如以前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2、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①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②实际上交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③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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