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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的会计处理

2003-12-16 11:0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不需交纳消费税。但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的,应于移送使用时计算交纳消费税,按应税消费品的账面成本和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税消费品的账面成本,贷记“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科目,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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