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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非生产机构的会计处理

2003-12-16 11:01     来源:中国会计网     
  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的,按规定应计算交纳消费税。

   (1)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赞助、集资等,按其账面成本和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其账面成本,贷记“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科目,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2)对于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广告、样品等,按其账面成本和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产品销售费用”科目,按其账面成本,贷记“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科目,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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