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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2003-12-16 08:50     来源:中国会计网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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