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城镇建设企业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被拆迁,补偿金远远低于同类地区市场价。请问,企业获得的拆迁补偿是否应交营业税?
【答】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单位若符合上述规定,取得的补偿费可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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